(三)严格考试纪律。对替考、抄袭等违反有关考试纪律的行为,都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予以严肃处理。
(四)资格审核时,将严格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相关报考条件,条件不符者取消考试成绩。若审核中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并按相关规定处罚。报考人员须注意审核时间,未在审核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的,后果自负。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热西路1号
联系电话:0891-6831320 6835002
附件:
1.二级建造师专业对照表
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3.西藏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4.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