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351-3531555

欢迎进入中智鼎信!

  • 首页
  • 资质标准
    • 施工总承包
    • 专业承包
    • 工程设计
    • 施工劳务资质
    •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
    • 房地产开发资质
  • 资质报价
  • 成功案例
    • 成功案例详情
  • 人才培训
  • 资讯动态
    • 政策动态
    • 行业资讯
    • 行家解读
  • 关于我们
  • 常见问题
首页 >> 资讯动态 >> 政策动态 >> 重磅!住建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
重磅!住建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


(二)加强质量信息公开

    住宅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要公开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工程结构形式、设计使用年限、主要建筑材料、参建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等信息;交付使用前,应公开质量承诺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质量保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鼓励组织业主开放日、邀请业主代表和物业单位参加分户验收。试行按套出具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三)加强工程质量与房屋预售联动管理

    因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安全问题被责令全面停工的住宅工程,应暂停其项目预售或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待批准复工后方可恢复。

(四)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

    各地要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设计导则,明确室内面积标准、层高、装修设计、绿化景观等内容,探索建立标准化设计制度,突出住宅宜居属性。政府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应完善建设管理模式,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依法限制有严重违约失信记录的建设单位参与建设。

四、全面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

    各地要建立健全建设单位落实首要责任监管机制,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强化信用管理和责任追究,切实激发建设单位主动关心质量、追求质量、创造质量的内生动力,确保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到实处。

(一)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日常巡查和差别化监管制度,对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单位,加大对其建设项目的检查频次和力度,发现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坚决责令停工整改。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整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报告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中发现的涉及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和整改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强化信用管理

    加快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建设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质量信用信息归集,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质量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并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等实现数据共享和交换。充分运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手段,加大对守信建设单位的政策支持和失信建设单位的联合惩戒力度,营造

< 1234 > 查看全文 »
上一篇: 2020年一二级建造......
下一篇: 社保联网建筑资质办理......

通过率更高

深入了解资质细则

服务热线:0351-3531555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万国城MOMA16号楼26层2605室 

© 2019 山西中智鼎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晋ICP18000364号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公众号

  • 电话

  •